在「孩子、我要教你如何來愛我」一書中看到這一段話覺得很有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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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陳安儀
書名:孩子、我要教你如何來愛我
取自書中"五歲孩子愛頂嘴"中其中一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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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的粗暴的舉止其實很多來自大人,我發現,我們經常會一把搶過小孩手裡不該玩的東西,或是對小孩不禮貌,於是,這些行為完全反映在孩子的舉止上:搶奪弟弟手中的東西、對著弟弟大吼大叫...

 

所謂"頂嘴"這兩個字,在某些時刻是有待商榷的,當大人以無理的態度侮辱、挑臖、諷刺、吼叫、威脅孩子的時候,難道要小孩默默承受嗎?


2005年的美國之旅時,我與妹妹、小姑、婆婆一起去美國,在路上,我兩度為了女兒向家人發脾氣,我無法忍受家人用不好的語氣對小孩說話:「我要把你趕下車!」、「再吵我就打你!

 

那次的長程旅行、孩子才五歲、一路上吃飯、睡覺都不定時、還經常要坐很久的車、走很遠的路、我認為她的表現已經夠好了!

 

於是我變成大家口中的靠山...她們都認為我應該要讓這麼大的小孩學會「不頂嘴」、「有禮貌」!
但我心裡卻暗自嘀咕:「大人們對孩子的禮貌在哪裡呢?

 

說也奇怪、在美國的那段時間、女兒對住在美國的小姑姑最為言聽計從,從來不與她爭吵。我仔細歡察後發現,那是因為小姑對女兒講話永遠都是和藹可親、客氣有禮的緣故,因此我更驗證了「你用什麼態度對孩子、孩子就用什麼態度對你」的真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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